“励新市中·诗意经纬”
诗词创作征稿启事
为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深入挖掘济南市市中区历史文化资源,坚定文化自信,充分展现中华诗词艺术魅力,推动诗词文化繁荣兴盛,即日起举办以“励新市中·诗意经纬”为主题的诗词创作征文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
山东诗词学会
济南诗词学会
中共济南市市中区委宣传部
济南市市中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二、征稿要求
(一)征稿范围
在山东省境内开展征稿,投稿作者须为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省内常住、工作、学习的人员,界定方式以投稿作者提供的通讯地址信息为依据。投稿作者一律使用真实姓名投稿,使用化名或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。
(二)作品内容
1.创作主题:围绕“励新市中·诗意经纬”主题,展现市中区秀美风光与人文底蕴,聚焦“商埠文化”“红色文化”“山水泉源文化”“民俗美食文化”等为意象,突出历史文化底蕴深厚、齐风鲁韵、文景交融的独特韵味,突出作品的人民性、时代性和艺术性。
2.投稿要求:投稿作品为格律诗、词、曲,要求音韵准确,格律严谨。参赛作品须为作者本人新创作品,每人限投五首以内。一首作品不得参加多个征文投稿,一经发现,全部投稿作品均视为无效投稿,并不再接受其参加山东诗词学会举办的所有活动。
三、评审及待遇
1.此次评比不收取参赛费、评审费,所有费用由山东诗词学会统一负责。参赛作品由山东诗词学会组织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以匿名盲评方式评选。
2.按作品质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项,由山东诗词学会颁发获奖证书、奖金。各奖项数量和奖金如下:
一等奖2~3名,奖金500元/人;
二等奖4~6名,奖金300元/人;
三等奖10名左右,奖金100元/人。
获奖证书、奖金由山东诗词学会工作人员联系获奖作者发放。
3.获奖名单和作品在山东诗词公众号、山东诗词学会官方网站、市中头条、新视中等平台公布。征文获奖作品与采风创作等作品结集成书,公开出版发行。
四、投稿事项
1.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。投稿作者须遵守《著作权法》及相关法律规定,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、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。因作品内容而产生的纠纷,由作者本人负责。
2.获奖作品以最终公布结果为准,投稿评审的最终解释权归山东诗词学会所有。
3.投稿方式。登录山东诗词学会官方网站(http://www.sdscxh.com),在“诗词征文”栏目中找到相应征稿启事,点击“我要投稿”按钮进行投稿。参赛作品一经提交,不可修改,不得重复投稿。所有稿件需按征稿启事要求据实填写,各项信息缺一不可。
点击“我要投稿”进行投稿时,会有“会员投稿”和“游客投稿”两种方式,其中“会员投稿”适用于山东诗词学会会员投稿,其他人员请点击“游客投稿”进行投稿。
4.征稿日期。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,至2026年5月31日止,逾期投稿作品不予受理。
2026年3月31日
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七里河路2-9号科技佳苑7号楼5楼
0531-87031210
sdscxhgy@163.com
申请流程:
山东诗词学会会员申请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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